為規范酒類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我市酒類行業健康發展,安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向全市酒類經營者發出以下誠信守法經營提示:
一、 落實主體責任,保障質量安全。
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依法取得相關經營許可。建立健全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查驗并留存供貨者的許可證、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憑證,確保酒類商品來源合法、質量合格。不得經營假冒偽劣、侵權仿冒、“三無”(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無生產廠家)以及來源不明的酒類產品。加強對經營場所和倉儲條件的日常管理,防止酒類產品在儲存、銷售過程中受到污染或變質。
二、 堅持明碼標價,規范價格行為。
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自主制定價格。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開標示酒類商品的品名、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等信息,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進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 規范廣告宣傳,杜絕虛假誤導。
酒類廣告應當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要求。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禁止在廣告中出現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的內容;不得出現飲酒動作,不得表現駕駛車、船、飛機等活動;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功效。廣告中對商品的產地、生產者、質量、成分、價格等有表示的,應當清楚、明白。
四、 公平有序競爭,抵制不正當行為。
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不得實施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不得對商品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五、 暢通維權渠道,保護消費權益。
自覺履行經營者義務,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明確商品信息。認真對待消費投訴,建立消費糾紛快速處理機制,依法、及時、妥善處理與消費者之間的爭議,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的合理訴求。鼓勵建立賠償先付制度,提升消費糾紛解決效率。
六、 增強誠信意識,樹立行業新風。
加強行業自律,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自覺抵制行業不正之風。積極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主動公示承諾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從業人員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培訓,提升誠信經營和服務水平,共同營造安全、放心、舒心的酒類消費環境。
全市各酒類經營者應認真對照以上提示,自覺規范經營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對于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予以公示。
讓我們攜手努力,共建誠信守法、繁榮有序的安陽酒類市場!
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m.northby.cn/product/57.html
更新時間:2026-03-17 08:13:49